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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金教堂擺攤 社區收清潔費遭疑合理性



每年12月迎接耶誕節,屏東萬金教堂好熱鬧,道路兩旁超過100多個攤位直接擺在馬路上,但攤商要賺錢先要付場地費,另外每天還額外付150元的清潔費給社區發展協會,只是道路管轄權應該屬於縣府單位或是鄉公所,怎麼會讓社區發展協會收清潔費,讓不少攤販打上問號。
每年到了12月迎接耶誕節,屏東萬金教堂外好熱鬧,道路兩旁至少100多個攤販,各式各樣的攤販小吃幾乎擺在住家門前,根據地段、攤位大小攤販必須付租借費。
攤販:「平常一天的話,有1000、有2000的,看地段、看大小。」
不儘如此每天還要另外付150元清潔費,給當地的社區發展協會。
攤販:「當地的清潔費收的很兇,從之前的50元漲到現在150元送一個垃圾袋,一個垃圾袋要賣150元。」
道路使用及管轄權應該屬於地方政府,為什麼卻是社區的發展協會收清潔費?收費有憑有據,當初也有行文到縣政府,找到縣府進一步詢問,得到回應是…
屏東縣府觀傳處長鄞鳳蘭:「一個是鄉有地的部分已經得到鄉公所的允許,那由協會這邊來做一個管理來收取清潔費,另外一個私有地的部分,目前好像是每一攤擺在路旁邊都收,這他們目前回覆是沒有,所以這個我們還要再進一步了解。」
依照攤販說法社區發展協會收清潔費,不管什麼地統統一律收費,算一算為期3個多禮拜的活動,100多個攤販的清潔費,每天進帳10000多元,收費的合理性讓不少攤販打上問號。



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萬金教堂擺攤-社區收清潔費遭疑合理性-0940536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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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紀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